初審認定:本次各地共申報2029個光伏扶貧項目,其中1826個選擇“全額上網”模式的光伏扶貧項目,執行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每千瓦時0.98元、0.85元;103個選擇“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的光伏扶貧項目,無需省物價局單獨批復上網電價;剩余100個光伏扶貧項目存在上網模式與備案內容不一致等不規范問題,待省能源局進一步確認相關信息后,另行批復上網電價。
現將1929個光伏扶貧項目的具體項目名稱、備案信息、并網時間、價格標準等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2018年10月25日至2018年10月31日,公眾可在湖北省物價局網站上下載目錄。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提出意見,反饋至湖北省物價局環境與資源價格處。書面意見請表明提出異議的事實依據和理由,及意見提出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等。
不規范的100個項目如下:

531新政以來,國家對于各類光伏項目核查越發嚴格,建議其他地區光伏項目做好自查,有問題抓緊時間彌補,避免因為備案不規范問題取消補貼,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