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網費應按進入電網的每千瓦時數進行計量收取
2.儲能可按需求儲存和釋放電力,不應加收稅費、附加費、許可證等費用
3.同時提供多種服務供給對系統有利,應該允許。
4.應允許家庭安裝和連接太陽能和儲能系統,有自行發電并存儲的權利/電網連接的權利:不應有任何負擔。
5.最大程度資產貨幣化,將技術應用于所有重視快速準確。
6.倡導公平的消費者計量成本,消費者無法承擔來自DSO和TSO的計量或計費服務的不合理成本。
7.儲能應被視為傳統電網擴張的可替代方案。
儲能優化太陽能供給

儲能穩定太陽能輸出

儲能穩定太陽能輸出

儲能減少電網成本

儲能提供輔助服務

太陽能和儲能提供更多穩定的能源價格

太陽能和儲能積極地為為消費者和企業提供能源轉型支持并控制能源賬單

雖然太陽能覆蓋了今天歐洲電力需求的約5%,但其貢獻可能很容易到2030年增加到15%,每年新裝光伏容量只需20吉瓦左右。與太陽能部署相關的一個主要趨勢是與電池儲能的共存。儲能增加靈活性并允許增加太陽能PV的系統集成。共存的儲能技術可以幫助實現這一目標并超越,因為它不僅提供了靈活性,還帶來了經濟優勢,可以創造就業機會并有助于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