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6日,保利協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下簡稱“保利協鑫”)發布了“內幕消息有關潛在出售江蘇中能的框架協議及恢復買賣”的公告,很快便成為了新的熱點,并替代531光伏新政占據了光伏輿論的頭條位置。
公告稱,保利協鑫與上海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上海電氣”)訂立框架協議,據此,待訂立最終協議后,上海電氣擬收購江蘇中能硅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簡稱“江蘇中能”)51%的股權。
江蘇中能是保利協鑫最為核心的資產,是國內規模最大的多晶硅企業,在多晶硅生產技術上不僅擁有自主研發的GCL法(改良西門子法),同時先進的FBR(顆粒硅技術)和CCz(連續直拉單晶技術)也將率先實現量產。
公告認為,保利協鑫遵循中央政府的近期指示,促進太陽能領域的可持續發展、提升發展質量及加速早日平價上網,董事認為,尋求戰略合作伙伴以支持繼續本集團之持續發展至關重要。
而上海電氣則是中國最大規模工業設備制造企業之一,其控股江蘇中能的行為也被解讀為國企即將大舉進入光伏行業的信號,被視為協鑫掌門人朱共山給國家的一份投名狀。
隆基作為光伏單晶的龍頭,雖然不同于協鑫的重要資產被收購51%的股份,但是也有被煤炭國企陜煤持有一定股份的案例發生。
2018年1月16日,陜西煤業股份有限公司(“陜西煤業”)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集中競價交易系統增持隆基股份109,500股股份,占隆基股份總股本的0.01%。加之通過信托計劃持有的隆基股份99,590,043股股份,陜西煤業合計持有隆基股份99,699,543股股份,占隆基股份總股本的5%。
同樣是在6月6日,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隆基股份”)發布公告,控股股東李振國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9,5780股,并計劃自2018年6月7日起未來三個月內繼續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數量不少于100萬股。
公告稱,在此次增持前,李振國持有隆基股份417,746,357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4.96%,連同一致行動人李喜燕和李春安合計持股比例為31.28%;此次增持后,李振國持有隆基股份數量為417,842,137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4.97%,連同一致行動人李喜燕女士和李春安先生合計持股比例變更為31.29%。
雖然增持的比例并不算太大,對于股票價格的影響也微乎其微,但是此舉是李振國考慮到近期隆基股份股價的非理性下跌,基于對公司未來發展的信心而表達的態度。
據了解,531光伏新政出臺之后,隆基股份的股票交易價格在6月1日、6月4日、6月5日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收盤價格跌幅偏離值累計超過20%,可謂受影響最為嚴重的上市公司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