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告,上述合并事項完成后,中國神華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不會發生變化;國電電力控股股東將由國電集團變更為國家能源集團,實際控制人仍為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ST平能實際控制人將由國電集團變更為國家能源集團,最終實際控制人仍為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神華控股股東國家能源集團董事會2018年1月4日批準國家能源集團與國電集團合并方案及擬簽署的《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與中國國電集團有限公司之合并協議》。根據合并協議,國家能源集團擬吸收合并國電集團,國電集團注銷,國家能源集團作為合并后公司繼續存續;自集團合并交割日起,國電集團的全部資產、負債、業務、人員、合同、資質及其他一切權利與義務由存續公司國家能源集團承繼及承接,國電集團下屬分支機構及國電集團持有的下屬企業股權或權益歸屬于存續公司國家能源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