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1月1日之后投運的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Ⅰ類、Ⅱ類、Ⅲ類資源區標桿上網電價分別調整為每千瓦時0.55元、0.65元、0.75元(含稅)。
二、2018年1月1日以后投運的、采用“自發自用、余量上網”模式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全電量度電補貼標準降低0.05元,即補貼標準調整為每千瓦時0.37元(含稅)。采用“全額上網”模式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按所在資源區光伏電站價格執行。
三、村級光伏扶貧電站(0.5兆瓦及以下)標桿電價、戶用分布式光伏扶貧項目度電補貼標準保持不變。


2018年,分布式電價開始超越地面電站,除西北和華北地區外,在其他地區分布式余量上網電價已經均超過0.74元/W;而扶貧項目中,除西北地區外,其余所有地區分布式電價均超過0.75元/W,局部地區甚至超過0.85元/W。分布式將成為未來2-3年的主要盈利增長點。在分布式內部,2018年余量上網的電價平均比全額上網電價高0.05元/W,“自發自用、余量上網”的模式將成為分布式主流。


自發自用分布式:盡管補貼下降,但分布式IRR下降幅度較小。
(1)居民用分布式:據測算,當分布式補貼下降0.05元/kwh時,在不同系統成本和發點小時數的情況下,分布式電站IRR普遍下降2.6至4.3個百分點。
(2)工商業分布式:據測算,當分布式補貼下降0.05元/kwh時,在不同系統成本和發點小時數的情況下,分布式電站IRR普遍下降2.9至4.3個百分點。

地面電站:標桿價下調,IRR下降幅度大于分布式下降幅度。
根據測算,當各區域標桿價下降0.1元/kwh,在不同系統成本和發電小時數的情況下,地面電站IRR普遍下降5.2至7.7個百分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