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了解,嘉澤新能與中盛光電僅有的交織在于,兩家公司均在光伏電站的開發運營領域有所布局。但兩家公司的業務側重點不同。嘉澤新能雖然涉足光伏行業,可其90%的營收來源于風電領域。而中盛光電從事國內外光伏發電項目的開發、轉讓和EPC總承包業務,是一家不折不扣的光伏一線企業。
一份來自業內機構的排行榜顯示,中盛光電2016年實現營業收入56.60億元,位列國內光伏企業第16位。對比之下,嘉澤新能的業績數據相形見絀。該公司2016年財務數據顯示,嘉澤新能報告期內實現營業收入為6.92億元,僅為中盛光電的12%。這似乎是一場“蛇吞象”式交易。要全部“吞下”體量和業績均高于上市公司本身的標的資產,且不構成重組上市,這樣的重大資產重組事項該怎么操作?
值得注意的是,嘉澤新能在公告中強調,本次交易不會導致本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不構成重組上市。因此,嘉澤新能與中盛光電的這項資產重組耐人尋味。嘉澤新能與中盛光電的重組事項已達到重組上市的交易規模要件,若要實現嘉澤新能在公告中的“本次交易不構成重組上市”,則要確保該公司實際控制人不發生變更。但,這存在一定的風險。
嘉澤新能發布的公告顯示,中盛光電的控股股東為泰通(泰州)工業有限公司(下稱泰通工業),實際控制人是王興華。據查詢企業信息信用公示系統發現,王興華、泰通工業分別持有中盛光電51%、49%股份。這其中,泰通工業法定代表人為王興華,其96.85%的股份由ETSOLARENERGYLIMITED持有??紤]到重組過程中出現標的資產估值折價的可能性,此處選取20倍市盈率為參考,并結合中盛光電2017年凈利潤為4.02億元的預測數據,中盛光電的估值可估算約80億元。事實上,降低中盛光電估值或者實際控制人王興華主動降低持股比例的可能性并不大。從行業景氣度看,下游電站開發熱度頗高,未來依舊有較大的增長空間。且當前A股光伏板塊的估值并不低,除非中盛光電愿意“自掉身價”,以謀求快速上市融資。
中盛光電所處的電站投資領域是光伏行業資金最為密集的環節之一。該公司已經長期徘徊在資本市場門外,從計劃赴美國納斯達克IPO,到回歸國內新三板,有關中盛光電上市的消息此起彼伏,但始終未一錘定音。此番選擇借助嘉澤新能增發方式以曲線進入A股,可節省時間成本,且在對資金的渴求下,中盛光電不排除作出讓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