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該紀要,國家發改委價格司針對2018年光伏電價調整的思路和方案如下:
電價下調原因有以下幾點:
?。?)光伏電站效率不斷提升,電站成本不斷下降。
?。?)光伏上游企業盈利能力強,電站規模不斷擴大,說明行業利潤高,有調價空間。
?。?)國外光伏電站成本也不斷降低,電價也在不斷下降,最低電價已可降低到0.2元/kwh,因此,光伏行業有降價空間。
?。?)2016年光伏領跑者項目招標電價,也反映出光伏電價有下降空間。
電價調整思路如下:
?。?)繼續實施光伏電站退坡機制,2018年各類資源區擬按照0.15元/kWh降價幅度進行調整,即一二三類資源區標桿電價調整到0.5/0.6/0.7元/kWh,分布式電價補貼由0.42元/kWh降低至0.37元/kWh。
?。?)電價調整擬按照每季度調整,即每個季度下降幅度分別為0.04/0.04/0.04/0.03元/kWh,合計0.15元/kWh。
?。?)扶貧電站不降價(0.65/0.75/0.85元/kWh),但是降價部分收益歸貧困戶所有。
?。?)適時開展分布式光伏發電就近消納試點,光伏發電執行配電價格。
?。?)適時推出光伏電站電價招標試點,作為下年度價格調整依據。
會議上,與會企業認為目前光伏電站成本下降主要在于非技術成本的下降。
光伏電站成本高主要源于非技術成本,包括電網配套、融資、土地、稅收、地方政府攤派等成本。目前光伏行業現狀是電網不配套建設線路,土地補償過高、土地租金逐年增加,企業融資成本過高(民企資本金比例30%,貸款利率上浮20%,貸款年限10年),土地使用費和耕地占用稅的收繳,地方政府強行攤派各項費用等。因此,降低非技術成本才能真正有效降低光伏企業成本,促進電價快速下降,最終實現平價上網。
補貼拖欠和棄風棄光制約行業發展。目前可再生能源補貼缺口預計1000億元,拖欠賬期3年,大大增加企業成本,影響企業現金流,制約企業發展,希望價格司能協調解決補貼拖欠問題。
建議電價季度調整改為半年調整。由于各地方電站指標發放不及時,且光伏電站從開發到建設完成平均周期在8個月,如果季度調整電價不利于企業決策,影響項目建設。
組件技術的進步、效率提升從而促使組件價格的下降需要一個過程。隨著領跑者項目的推出,組件效率大幅度提高,這離不開技術的進步和研發和技術改造的投入,高效組件的價格下降需要一個過程,如果單純強調組件價格下降,勢必影響技術進步,因此,建議電價調整幅度不宜過快,給上游制造業一定時間和空間,在提高效率同時,促進產品價格下降。
初步測算,在目前現有光伏電站6-6.5元/瓦投資成本情況下,各企業可接受的降價幅度為0.05-0.08元/kwh,同時建議到2020年,按照年0.05元/kwh或者10%降幅進行電價調整。
對于分布式0.05元/kwh的降幅,企業比較認可。
企業認同扶貧電站不降價,但是需要解決扶貧電站補貼拖欠問題,建議價格司聯合扶貧辦、能源局等部委出臺文件明確扶貧電站補貼由電網公司墊付。
以上建議,國家發改委價格司相關領導表示基本同意。但最終調整方案還需等待具體公投文件的出臺。
隨著年底的臨近,業內都在翹首等待2018年光伏電價調整方案的出臺,按照慣例,正式方案也將于近期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