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我縣光伏產業健康發展,根據《海鹽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2016年海鹽縣推進光伏發電應用實施方案的通知》(鹽政發〔2016〕22號)精神和縣財政局印發《海鹽縣工業發展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鹽財企〔2016〕30號)規定,經審核本次共有60家企業符合補助條件,經報縣政府同意,現撥付第五批光伏發電項目屋頂資源提供方財政補助資金1534.74萬元,資金列專用基金“工業發展資金”支出。
請相關企業收到通知后憑本通知文件,攜帶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鑒章和開戶銀行賬號及時到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財政地稅窗口(地址:武原街道棗園東路100號,聯系電話:86121645)辦理資金申撥手續。
附件:第五批光伏發電項目屋頂資源提供方財政補助資金分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