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國家規劃在甘肅建設光伏基地
《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提出:“在甘肅、青海、新疆等太陽能資源豐富、具有荒漠化等閑置土地資源的地區,建設一批大型光伏電站,建設若干太陽能發電基地”。隨后,國家批復建設“甘肅河西走廊清潔能源基地”,新建150萬千瓦光伏電站,其中:酒泉地區135萬千瓦,占90%。
2、法律法規規定光伏發電優先上網全額保障性收購
《可再生能源法》第十四條規定:“電網企業應當……全額收購其電網覆蓋范圍內可再生能源并網發電項目的上網電量”。
《國務院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24號)規定:“優先保障光伏發電運行,確保光伏發電項目及時并網,全額收購所發電量”。
國家能源局國能新能〔2014〕445號規定:“確保符合規劃和技術標準的光伏電站的電力優先上網和全額保障性收購”。
3、投資甘肅酒泉光伏基地民營企業遭遇悲慘
2016年4月11日,酒泉市能源局就“甘肅河西走廊清潔能源基地”獲批后,酒泉首批建成的6個光伏電站并網,給甘肅省發改委的請示(酒能新能〔2016〕54號)是這樣寫的:“玉門中利騰暉30兆瓦、中科恒源20兆瓦、敦煌萬發新能源60兆瓦、中節能20兆瓦、金泰誠智20兆瓦、肅州區海潤50兆瓦等6個共20萬千瓦項目(占酒泉光伏基地批復規模的14.8%),有的甚至在2013年國家實行年度規模之前就已建成,一直未能并網發電,企業損失嚴重,懇請省發改委同意這些項目盡快并網發電”。
酒泉光伏基地建成的20萬千瓦光伏電站,民營企業占了絕大部分。平均每個民營企業投資3.5億元,幾年來在沒有收入的情況下,民營企業要償還融資本息,支付人員工資和維護費用以及土地房產等稅費,企業陷入了舉步維艱的境地,投資建設甘肅光伏基地的民營企業傷心、痛心、寒心至極。
酒泉市能源局就這6個光伏電站并網發電給甘肅省發改委的請示已經一年半了,這6個光伏電站并網拿到甘肅省發改委批復的上網電價都1年多了。民營企業硬著頭皮,今天找省上這個部門,明天找省上那個部門,至今看不到電站正常發電的希望,企業損失慘重,內外交困,有的企業投資人近乎絕望,有的企業投資人被電站建成幾年不能正常發電派生的多種矛盾逼迫的離跳樓只有一步之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