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范圍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間,在新區范圍內投資建成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二、申報條件
企業注冊地、稅收戶管均在新區
光伏項目按照程序完成備案
項目建成并完成并網接入
項目竣工驗收合格
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單個項目裝機容量不低于1兆瓦(MW)
三、申報材料
《浦東新區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資金申請表》
投資主體營業執照復印件
發展改革部門出具的項目備案文件
新區供電公司出具的項目并網驗收意見
項目審價報告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補助標準
給予項目投資主體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光伏相關部分投資總額)20%的一次性補貼。
五、申報程序
符合上述支持條件的項目,申報單位需將申報材料直接報送新區發改委(世紀大道2001號3號樓321室)。截止時間為2017年11月30日。
新區發改委將按照《浦東新區節能低碳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要求,組織力量對項目進行遴選,最終結果以項目申報單位收到新區發改委正式通知為準。
聯系人:
新區發改委吳華東28282582
六、浦東新區分布式
光伏發電項目資金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