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儲能商業化實踐在不斷鋪開。國家能源局科技裝備司副司長修炳林在致辭時稱:“在商業化應用方面,在用戶側通過峰谷電價差實現套利、在電網側探索試行容量電價、在發電側推動建立靈活電源補償機制等模式的實踐逐漸增多。”
據了解,峰谷電價差在東部地區,主要是北京、上海、江蘇、廣東等峰谷電價差大的地方開展儲能,擁有較大的套利空間。在新能源發電領域配套建設儲能電站,則很好解決了新能源消納難題。盡管當下儲能成本高、經濟性差,但隨著電池成本的不斷下降,明后年儲能或將迎來臨界點。
目前我國儲能產業快速發展,且不少政府文件多次強調儲能產業的重要性,但是“目前儲能的支持政策、市場機制尚未建立,存在商業化示范不足等問題。”中國能源研究會常務副理事長史玉波這樣認為。
史玉波的觀點很具代表性。采訪中,不少儲能企業希望國家能夠在儲能政策、市場機制上進一步明確,而非直接采取補貼的形式。“補貼會導致企業一窩蜂投建,擾亂市場發展的同時也不利于產業的長遠發展。儲能產業通過自身技術進步、成本下降,以及政策和市場化可以得到更好發展。”采訪中記者了解到。有觀點認為,近期可能不會有補貼,因為國家對產業技術的補貼是要經過深思熟慮的,而企業更多的訴求是市場機制,還原儲能的商品價值。
為此,史玉波建議:“建立儲能與電網、儲能與可再生能源發電等銜接機制,推進儲能設施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建立適宜儲能發展的電價機制。通過完善兩部制電價體現儲能電價的電量效益和系統效益,進一步完善用戶側峰谷電價的定價機制,鼓勵儲能業主單位通過電量轉移和用戶側峰谷價差實現套利。”
據修炳林透露,《關于促進儲能技術和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已經完成意見征求階段,目前正在進行修改完善,并爭取盡快發布。“該《指導意見》將在營造良好政策環境,引導社會資本投資,指導技術研發示范,推動商業模式建立等方面起到積極作用。同時,我們將持續推動配套政策的出臺,開展試點示范,完善標準化體系,建立行業信息平臺等相關工作。”
任何一個行業的發展,離不開標準的建設,儲能行業亦是如此。針對目前儲能行業缺乏可靠性、安全性的評價手段,中國工程院院士楊裕生建議,由政府領導建立蓄電池安全評價體系。“蓄電站有大量的能量,其是否安全不能含糊地定性評價了事,應該定量分析事故概率。”
標準缺失將帶來一系列成本,影響產業發展速度。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制定的《關于鋰離子電池儲能的強制性標準征集意見稿》已完成送審稿,近期或將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