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于2016年年底向國務院領導遞交的《國家發改委關于解決新疆地區棄風棄光問題的報告》中提出,要盡快研究新疆電力系統調節能力提升工程實施方案,計劃對新疆地區3800萬千瓦煤電機組實施靈活性改造,新建調峰燃氣電站100萬千瓦,新建太陽能熱發電站100萬千瓦,并根據新疆地區新能源發展和消納情況,適時開建200萬千瓦抽水蓄能電站。
上述報告由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協同新疆自治區發改委共同研究后提出并遞交國務院。由此可見國家政府層面對新疆地區棄風棄光問題的重視程度。上述規劃指標擬在十三五期間完成。
據悉,新疆自治區方面已于2017年初啟動新疆地區光熱發電開發規劃的編制工作,以為100萬千瓦光熱發電裝機的落地做好規劃指導工作。
在國家首批光熱發電示范項目申報中,新疆自治區(含新疆兵團)共計申報了16個項目,其中哈密地區申報項目數量最多,但最終入選的僅中電工程顧問集團哈密50MW塔式光熱發電項目一個。
但哈密對開發光熱發電項目頗為積極,2016年9月,哈密政府方面開始啟動哈密太陽能光熱發電中長期規劃的編制工作,目前該規劃已編制完成,電力規劃設計總院即將對該規劃進行評審。據了解,規劃擬在2030年之前完成600萬千瓦光熱發電裝機,分布于哈密下轄的伊州區、伊吾縣和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
目前,已有二十余家項目開發商在哈密開展光熱項目的前期工作,預計在第二批示范項目評審中,哈密將有望落地更多項目,哈密也將成為新疆地區光熱發電項目開發的主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