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該企業于2021年11月份簽訂項目合同并在電網公司報批后,開始施工,而施工到一半,卻被當地城管部門叫停。
城管部門表示:要建設光伏,必須去鎮里面“打招呼”。
企業負責人稱,之前在贛州其他縣區,安裝戶用光伏發電設備時,與客戶簽訂好協議之后,只需要在當地供電部門備案就可以直接安裝。
而在企業負責人去到潭口鎮人民政府后,跑了四五次,仍然沒有找到相關蓋章部門。最后,一位分管城管部門的領導以當地以后可能會大批拆鐵皮棚為由,拒絕了企業的蓋章申請。
企業負責人還表示,就在項目附近一棟樓的樓頂,同為該公司之前安裝的兩套光伏發電設備,雖然已經基本完工,因為沒有當地政府審批,也一直沒有安裝電表投入使用。
令人難以疑惑的是,在該公司報批之后,在距離幾百米的地方,有其它戶用光伏成功安裝了設備。
之后有一家本地公司找到企業負責人表示:他有“關系”,可以到鎮里辦到正規手續,并提出以虧本價2萬元收購該項目,因光伏電站除去材料費,安裝成本已達3萬多元,該企業只能拒絕。
隨后項目也一直被耽擱了下來。
直到今年5月7日,該新能源企業收到鎮政府下達責令拆除違法行為通知書。通知書顯示,該發電項目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責令接到通知后于5月14日前自行拆除。
最終,企業負責人來到了潭口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而相關負責人卻表示:周邊的鐵皮棚剛拆掉,區鎮廣場周邊看得到的地方,不可以裝光伏,雖然是光伏發電,但是影響(市容),國家發改委支持,但是地方有地方的特殊性。
隨后,企業負責人又來到經濟發展局,負責能源工作的人員稱,按照市發改委2021年出臺的關于開展市級光伏發電規劃項目庫申報工作的通知,戶用光伏發電不納入規劃管理,只要當地供電部門備案即可,由縣級電網企業代為備案受理;而對于當地城管部門不讓安裝、鎮里是否要審批,工作人員只是表示他們也不知道。
此外,經發局工作人員還表示,因為蓉江新區存在大規模征遷,為了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浪費,之前準備出臺關于戶用光伏發電項目的審批流程相關文件,來對此進行規范,可至今仍沒有出臺。
問題最終還是沒有得到解決,企業負責人再次來到鎮政府,得到的答案依舊是不能審批蓋章,但對于具體應該由哪位領導負責審批,工作人員也不知道。
為何國家鼓勵支持的光伏發電,卻被當成了違章建筑?這個項目要不要審批,怎么審批依舊還是一筆糊涂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