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璟麗表示:2021年對于光伏發電等新能源行業而言,可以說是政策集中出臺的一個年份,僅國家層面就出臺了數10項或直接或間接直接或間接關乎光伏市場發展的機制,因此從回顧政策的角度來說,2021年是一個重要的建章立制的年份。展望2022年及其后,政策重點方向更多是在落實機制、完善體系方面,預計不少落實十四五規劃、國家綱領性文件、具體的實操性政策將會出臺。
2021年,政策集中出臺
2021年光伏等新能源政策集中出臺,從宏觀到中觀到微觀,從中央到地方多項光伏發電相關政策出臺,建立直接或間接關乎光伏市場發展的機制。
尤其是去年10月,國家出臺了頂層設計文件。即:《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國務院關于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的通知(國發(2021)23號)》
具體政策機制方面,既有銜接,延續完善十四五的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機制,比如電力消納保障全額保障性收購,更多是制定了滿足雙碳目標要求,并且適應行業發展需求的這樣的一些新的機制。比如多元并網保障、多元消納保障,新能源平價上網,電力市場的一個一些機制,還有綠色金融綠色能源消費的機制的。
因此我們說從回顧政策的角度來說,2021年是一個重要的建章立制的年份。
2022年,落實機制完善體系
2022年的及其后,政策重點方向更多是在落實機制、完善政策方面,預計不少落實十四五規劃、國家綱領性文件、具體的實操性政策將會出臺。
今年2月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就出臺《關于完善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見》(發改能源〔2022〕206號),意見各項條陳,都可以落實為一項具體的操作性的具體政策,從完善國家能源戰略和規劃實施的協同推進機制、完善引導綠色能源消費的制度和政策體系、建立綠色低碳為導向的能源開發利用新機制等方面提出了多項舉措。
展望2022年,我們建議在消納保障機制的權重指標方向項目建設管理、上網電價等政策方面相對穩定,以繼續有效的發揮作用,也希望光伏電站分布式光伏的管理辦法,能夠適應國家宏觀形勢和行業發展需求進行完成完善和相應的修訂和政策的出臺,也更好的發揮促進產業發展的作用。
同時,建議完善和推進綠電交易和綠證的機制,尤其是盡快建立綠電消費評價認證和標識的體系。獎勵證代表的綠色電力和環境效益,在評價認證體系中能夠體現出來激勵用電用能企業積極購買和消費綠電。
在參與電力市場方面,我們建議是推進簽訂中長期合約,以及光伏發電有一個公平的參與進市場競爭的這樣的一個平臺和環境。
此外,在頂層設計文件和規劃中,我們還建議的政策能夠細化和落實。比如說推進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市場化交易,使多元消納機制能夠切實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