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閉幕后,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人民大會堂會見采訪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的中外記者并回答問題,兩度涉及到了產品質量問題。
有記者提問說有消費者抱怨中國的一些產品質量不優,李克強回答說:“至于消費者抱怨中國的一些產品質量不優,這說明我們的企業需要讓產品進入質量時代,這也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
接下來,他繼續從多個角度論述說:“我們實施《中國制造2025》,就是要提升企業產品和裝備的質量。當然,國際上也有一種輿論,說是不是中國會減少進口,開放有所收縮,這是誤解。提高中國產品的質量,促進產業邁向中高端,必然要更大地打開開放的大門,更多地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和產品,當然我們會嚴格保護知識產權,讓企業雙贏。對于普通消費者所需要的一些優質產品一時供給不上,我們還可能考慮降低關稅、增加進口??傊?,要讓消費者有更多選擇,從中受惠,更重要的是讓我們的企業下決心,通過發揚工匠精神,使自己的產品贏得消費者的信賴。”
梳理分析一下,他的講話至少包含了這幾個層次:第一,提高中國產品的質量,同時意味著產業向中高端邁進。實際上,產業升級本身就是個大課題。第二,具體來說,方法之一是通過開放,更多地引進國外的技術、產品,在這個過程中就自然要求保護知識產權。第三,同時企業要練好內功,以工匠精神提升產品品質。
因此,產品質量是一個復雜系統,如何使產品質量普遍達到中高端,涉及到這個系統當中許多的因素,僅在總理談話當中就提到了產業升級、知識產權保護、企業發展的價值取向等因素。
從最基本的原理來說,產品質量源自于企業競爭。歐美諸國早期都有過劣質貨充斥的惡名,隨著時間發展,優勝劣汰的機制作用顯現,終于成長到以質量立足的階段。
良性競爭塑造出更好的商業生態和商業格局,人類文明從中獲益匪淺。這也是中國經濟治理的重點所在。反之,一個產業如果沒有有效的優勝劣汰機制,那么,劣幣會驅逐良幣,最后把整個產業引入歧途。
中國并非沒有競爭,有些領域競爭甚至相當慘烈。但由于法治環境的不完善,許多競爭是惡性競爭,這就失去了競爭的激勵意義。典型的例如前幾年,三一重工和中聯重科兩家企業同處一個城市,卻并沒有集中所有力量去比拼產品性能和價格,而是選擇了以非法手段擠對對手。在其他行業,諸如用環境污染、官商勾結等非法因素加強所謂競爭力,也常見不鮮,甚至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資時,也往往主動打破底線,近乎不擇手段。
就當下的中國產業發展來說,如果優秀的產能不能從競爭中勝出,落后的產能又由于種種原因淘汰不了,那么中國的經濟結構就很難調整到位,從而難以實現發展動力轉化,達到經濟高質量發展。親身經歷過光伏行業生死輪回的天合光能有限公司董事長高紀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感慨:劣質企業死不掉,優質企業好不了。
在經濟競爭因素之外,還需要知識、教育、技術培訓、規模經濟、組織管理等方面的改善。實際上,這些是社會的軟性基礎設施。
從更深的層面來說,在這次兩會上,制度性交易成本成為一個熱門話題,其背后則是法治環境問題。法治是現代經濟的基礎,基礎堅實,才能生長出復雜的經濟結構并深化分工,而深化分工與產品質量提升正是一體兩面。因此,產品質量的提升“功夫在詩外”,需要在多個層次上通過優化經濟治理(economicgovernance)來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