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自然資源廳發布關于對
光伏發電項目用地情況進行核查的通知,重點核查2018年6月1日以來建設的
光伏項目土地利用情況。
核查光伏項目土地使用是否符合魯國土資規〔2018〕4號文件規定要求,是否履行項目建設方案和土地復合利用方案備案程序,永久性建設設施是否取得合法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布設在農用地上的光伏設施是否存在硬化地面、破壞耕作層、拋荒、擺荒、影響農業生產等情況。11月2日開始核查,11月10日完成現場核查及統計上報工作。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提到:即日起,停止光伏項目用地占用耕地的備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