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對設在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是企業能否享受該政策的重要依據。
1月18日,國家發改委下發了《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2020版)》,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項目成為目錄最重要的鼓勵方向之一,在所有西部均進入鼓勵目錄!

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政策的適用范圍包括: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含兵團)、內蒙古、廣西等西部12省(區、市),面積占全國國土面積的70%以上。同時,吉林延邊、湖北恩施、湖南湘西、江西贛州比照西部地區執行。
根據最新版的目錄,在12省(區、市),風電、太陽能發電項目均屬于鼓勵類項目,均可以享受15%所得稅優惠。
上述目錄內的項目,均可享受15%的所得稅優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