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開資料顯示,新特能源主營業務包括多晶硅的生產與銷售,風能、光伏資源的開發、建設及運營等,法定代表人為張建新,注冊資本120000萬元。公告指出,新特能源業務領域、運營方式與特變電工其他業務之間保持較高的獨立性,獨立董事也認為,本次籌劃新特能源境內上市事宜符合特變電工的戰略規劃和長遠發展,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相關負責人表示,新特能源境內上市,打造新的融資平臺,有利于發揮資本市場作用,增強新特能源的資金實力,優化產業布局,增強新能源產業競爭力及盈利能力,實現新能源產業更好的發展,符合公司的戰略規劃和長遠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