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項目未進入前七批次可再生能源補貼目錄,目前被拖欠1億的補貼款,考慮到馬上要償還本金,業主計劃把一期賣給央企。此次競價項目,即二期50MW的手續還在辦理中,業主方期望央企能將一期、二期一并收購。
一期項目并網時,業主自建110kV變電站、送出線路,可以在此現有變電站加裝間隔及電表,年底要并網一部分容量鎖定電價。至于將來電網公司驗收是按照全部并網驗收還是部分驗收,業主已經顧不了那么多了,只想把前期投進去的一個億盡快拿回來!
然而,這一切都建立在央企收購項目的基礎上;萬一無法達成收購協議,業主將無資金投資建設二期競價項目! 項目2:華北某電站——資金托底方談判耗時長華北某100MW競價項目,目前開發方沒錢繼續推進完善項目手續。項目自建220kV升壓站,外線送出21公里 !業主計劃找到央企做托底方后再建設。
由于當地傳有可能年底會有第二次競價(編者注:這是謠言),業主儲備了4萬畝土地,完全能干300MW,只有拿到第二批競價或者后續平價的指標,才能攤低外線及220kV升壓站的成本,項目才會有較好的收益率。按照100MW測算收益率,勉強夠到央企收益率的標準。
目前8月下旬,離年底4個月,電力批復、外送線路建設、資金托底方內部盡調和過會,EPC合同,都需要時間。短短4個月內,100MW能干多少,完全取決于托底方的進度!
項目3:華北某項目——土地未落實該競價項目指標拿到100MW,但是落實的土地面積只能安裝10MW。目前,業主正在積極協調剩余規模的土地,但項目所在地符合條件的土地規模有限。因此,最后落實的土地能干多大規模,甚至項目能否開工都存很大疑問。
項目4:西部某項目——接入條件差西部某200MW項目,項目場址附近無合適的接入點。最近的接入點距離項目場址40公里!這么遠的送出線路,項目經濟性很差。因此,項目是否具備投資價值,還是個疑問。
項目5:華東某項目——接入推進慢華東某100MW項目,項目業主為央企,資金條件落實;項目的土地手續、接入手續齊全。
自從國家能源局加強了電網承擔接入成本的管理,當地電網公司堅持:送出線路必須由電網公司建設!然而,電網公司不可能為一個或幾個新能源項目開展招標,必須統一招標。因此,該項目的送出線路的招標計劃安排在2020年6月份,真正建成要到2021年了。如何實現在2019年底并網?項目投資企業也很無奈! 上述的5個案例中,有資金問題,接入問題,土地問題;最后一個,各種條件都具備的,受制于電網的體制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