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8月16日報道,正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正泰集團”)新增股權凍結信息,被執行人為林黎明,執行法院為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凍結股權數額為8925萬元人民幣,執行通知書文號為(2019)粵19執保44號之二。
聯合信用今年6月的一份跟蹤報告顯示,林黎明持有正泰集團6.09%的股份。
對此,正泰集團回復新京報記者稱,該股權糾紛系林黎明個人投資行為導致,非職務行為;該股權凍結系法院保全措施,屬于控制行為,非執行處置行為。
正泰集團表示,林黎明非公司實控人,其個人所涉的經濟糾紛,無論最終審判結果如何,均不會對公司正常的經營活動產生影響。
正泰集團發起于溫州,成立于1984年,為中國低壓電器行業產銷量的龍頭老大,旗下有上市公司正泰電器。近年來,正泰還圍繞“電”字主業拓展了光伏新能源,崛起為國內規模最大的民營光伏發電投資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