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2018年起先建先得項目不再納入可再生能源補貼 光伏產業網訊 發布日期:2018-04-18 核心提示: 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征求光伏發電相關政策文件意見的函》,對《關于完善光伏發電建設規模管理的意見》和《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辦法》兩個文件進行征求意見,要求各單位于2018年4月25日前書面反饋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 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征求光伏發電相關政策文件意見的函》,對《關于完善光伏發電建設規模管理的意見》和《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辦法》兩個文件進行征求意見,要求各單位于2018年4月25日前書面反饋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 《關于完善光伏發電建設規模管理的意見》指出,自2018年起國家能源局不再下達各地區建設規模。各地要嚴格禁止未批(備)先建和先建先得,需納入規模管理的項目不得提前建設,不得出現新的先建先得項目,同時國家不再將其納入可再生能源基金補貼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