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6年普通光伏發電項目并網計劃(第一批)
光伏產業網訊
發布日期:2017-06-17
核心提示:
按照河北省能源局《關于對光伏發電項目開展核查摸底工作的緊急通知》和《關于組織企業出具并網承諾函的緊急通知》要求,經各市上報、企業承諾和省級電網公司確認,現對2016年普通光伏發電項目并網計劃進行調整,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發展改革委(局),國網河北省電力公司、國網冀北電力有限公司:




按照河北省能源局《關于對光伏發電項目開展核查摸底工作的緊急通知》和《關于組織企業出具并網承諾函的緊急通知》要求,經各市上報、企業承諾和省級電網公司確認,現對2016年普通光伏發電項目并網計劃進行調整,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標調減原則。到6月30日前,列入并網計劃尚未開工建設的,全部調減;企業不出具承諾函,但經市發展改革委核查不能如期并網的,全部調減;企業承諾6月30日前并網規模小于已安排并網計劃規模的,調減不能并網部分。針對以上情況,此次涉及調減項目10個、調減規模14.1萬千瓦(附件1)。
二、指標調增原則。對部分規模已列入并網計劃,全部備案規模已于5月18日前并網發電,指標仍有缺口的項目,予以補齊并網指標。符合上述要求的項目共13個,安排并網指標12.029萬千瓦(附件2)。
三、上網電價標準。本次安排并網指標上網電價,均按2016年第三批普通光伏電站項目平均降價標準執行,即在2016年光伏標桿上網電價基礎上降低0.143元/千瓦時。
四、下一步工作。按照國家和省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有關規定,對已取得并網計劃,雖企業出具了并網承諾函,但在6月30日前沒有實現并網發電的項目,還將進行第二批調整。請各市加強協調督導,力促更多項目實現6月30日并網發電,同時為第二批調整做好準備。
附件:1.調減并網指標項目表




2.調增并網指標項目表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