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鼓勵以滿足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為主要目標的增量配電業務
光伏產業網訊
發布日期:2024-04-02
核心提示:
鼓勵以滿足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為主要目標的增量配電業務,支持依據其可再生能源供電范圍、電力負荷等情況劃分配電區域。不得依托燃煤自備電廠建設增量配電網,防止以規避社會責任為代價打造成本優勢。
4月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增量配電業務配電區域劃分實施辦法》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勵以滿足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為主要目標的增量配電業務,支持依據其可再生能源供電范圍、電力負荷等情況劃分配電區域。不得依托燃煤自備電廠建設增量配電網,防止以規避社會責任為代價打造成本優勢。






原文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國家能源局各派出機構,有關中央企業:
為規范增量配電業務配電區域劃分,積極穩妥推進增量配電業務改革,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修訂了《增量配電業務配電區域劃分實施辦法》?,F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对隽颗潆姌I務配電區域劃分實施辦法(試行)》(發改能源規〔2018〕424號)同時廢止。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
2024年3月15日
2024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