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山西儲能電站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發布
光伏產業網訊
發布日期:2022-10-28
核心提示:
10月28日,山西能源監管辦發布關于征求《山西儲能電站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10月28日,山西能源監管辦發布關于征求《山西儲能電站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文件對獨立儲能電站的調度管理、檢修管理、技術管理、計量與結算等各方面均作出明確要求。

關于調度管理方面提到:獨立儲能電站應嚴格遵守電力調度機構的電力調度規程及規定,有義務維護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和電力可靠供應。應與電力調度機構簽訂并網協議,并與協議期滿前1個月辦理續簽事宜,在協議到期前完成續簽。因電站自身原因,逾期未簽訂的,每逾期一天,按全站裝機容量×0.3小時的標準考核,月度累計考核電量不超全站裝機容量×5小時。
關于檢修管理方面提到:電力調度機構應合理安排電網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調度自動化和通信第二次設備的檢修,檢修計劃應盡可能與第一次設備的正常運行,電站應服從檢修計劃安排。
關于技術管理方面提到:獨立儲能電站應具備四象限功率控制和調節能力,有功功率和無功功率調節范圍和能力應滿足國家、行業有關標準要求。
關于計量與結算方面提到:月度考核電量計算公式等于各分項考核電量的累計,總考核電量不超過全站裝機容量×60小時(超容量租賃考核除外)。月度考核費用等于月度考核電量與我省燃煤發電上網基準價的乘積。
附原文文件
山西能源監管辦關于征求《山西儲能電站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pdf

關于調度管理方面提到:獨立儲能電站應嚴格遵守電力調度機構的電力調度規程及規定,有義務維護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和電力可靠供應。應與電力調度機構簽訂并網協議,并與協議期滿前1個月辦理續簽事宜,在協議到期前完成續簽。因電站自身原因,逾期未簽訂的,每逾期一天,按全站裝機容量×0.3小時的標準考核,月度累計考核電量不超全站裝機容量×5小時。
關于檢修管理方面提到:電力調度機構應合理安排電網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調度自動化和通信第二次設備的檢修,檢修計劃應盡可能與第一次設備的正常運行,電站應服從檢修計劃安排。
關于技術管理方面提到:獨立儲能電站應具備四象限功率控制和調節能力,有功功率和無功功率調節范圍和能力應滿足國家、行業有關標準要求。
關于計量與結算方面提到:月度考核電量計算公式等于各分項考核電量的累計,總考核電量不超過全站裝機容量×60小時(超容量租賃考核除外)。月度考核費用等于月度考核電量與我省燃煤發電上網基準價的乘積。
附原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