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擬設2~3小時谷電!又一省調整分時電價機制
光伏產業網訊
發布日期: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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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擬設2~3小時谷電!又一省調整分時電價機制
4月25日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官網發布關于公開征求《關于進一步完善分時電價機制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其中明確表示鼓勵工商業用戶通過配置儲能、開展綜合能源利用等方式降低高峰時段用電負荷、增加低谷用電量,通過改變用電時段來降低用電成本。

根據不同季節電力供需形勢和負荷特性,按季節對峰平谷時段進行調整。調整后的時段為:
1月和12月:高峰(含尖峰)時段09:00-12:00、18:00-21:00,其中尖峰時段為18:00-20:00;低谷時段00:00-06:00;其余時段為平段。
2月:高峰時段16:00-22:00;低谷時段0:00-06:00;其余時段為平段。
7-9月:高峰(含尖峰)時段17:00-23:00,其中尖峰時段為7月、8月的21:00-23:00,取消9月尖峰電價;低谷(含深谷)時段01:00-05:00、11:30-14:30,其中深谷時段為12:00-14:00;其余時段為平段。
3-6月和10-11月:高峰時段16:00-22:00;低谷(含深谷)時段01:00-05:00、11:30-14:30,其中深谷時段為12:00-14:00;其余時段為平段。
在3-11月常態化設置午間深谷時段的基礎上,繼續執行重大節假日深谷電價政策:春節、“五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具體時間以國家公布為準)12:00-14:00為深谷時段。
原文如下:


根據不同季節電力供需形勢和負荷特性,按季節對峰平谷時段進行調整。調整后的時段為:
1月和12月:高峰(含尖峰)時段09:00-12:00、18:00-21:00,其中尖峰時段為18:00-20:00;低谷時段00:00-06:00;其余時段為平段。
2月:高峰時段16:00-22:00;低谷時段0:00-06:00;其余時段為平段。
7-9月:高峰(含尖峰)時段17:00-23:00,其中尖峰時段為7月、8月的21:00-23:00,取消9月尖峰電價;低谷(含深谷)時段01:00-05:00、11:30-14:30,其中深谷時段為12:00-14:00;其余時段為平段。
3-6月和10-11月:高峰時段16:00-22:00;低谷(含深谷)時段01:00-05:00、11:30-14:30,其中深谷時段為12:00-14:00;其余時段為平段。
在3-11月常態化設置午間深谷時段的基礎上,繼續執行重大節假日深谷電價政策:春節、“五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具體時間以國家公布為準)12:00-14:00為深谷時段。
原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