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發電補償3-4元/瓦,拆卸舊料歸原主,山東聊城發布征地補償新標準!
光伏產業網訊
發布日期:2022-01-18
核心提示:
光伏發電補償3-4元/瓦,拆卸舊料歸原主,山東聊城發布征地補償新標準!
近日,山東省自然資源廳、省財政廳正式出臺聊城市關于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新一輪《聊城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包括房屋等23大類,144小類;較上一輪標準平均提升了19.01%。其中:光伏發電按照3-4元/瓦進行補償,拆卸舊料歸原主。

原文如下:
山東省自然資源廳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聊城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
聊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財政局:
你市《關于調整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請示》(聊自然資規呈〔2022〕1號)收悉。經研究,同意你市制定的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詳見附件)。
標準自批復之日起執行。
附件:聊城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
山東省自然資源廳山東省財政廳
2022年1月8日
附件
聊城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

說明:
1.表中未列出的地上附著物,參照表中相近的補償標準補償;不能參照的,可委托具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確定。
2.當地政府擬征地公告發布后開始搶種、搶栽以及搶建的建筑物、構筑物等不予補償。
3.上述項目中涉及到政府投資建設的不在補償范圍內。
4.國家和省確定的鐵路、公路、機場、航道港口、水利工程、能源工程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等標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