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9年杭州市光伏發電項目申報及政策兌現有關工作的通知
光伏產業網訊
發布日期:2019-07-11
核心提示:
關于做好2019年杭州市光伏發電項目申報及政策兌現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街道、各相關企業:
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促進產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杭政函〔2014〕29號)《杭州市經信委杭州市發改委杭州市財政局關于我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資金補貼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杭經信聯高新〔2014〕463號)以及《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太陽能光伏推廣應用促進光伏產業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杭政函〔2016〕79號)《省發展改革委等6部門關于浙江省2018年支持光伏發電應用有關事項的通知》(浙發改能源〔2018〕462號)的有關精神,現就做好2019年杭州市富陽區光伏發電項目申報及政策兌現工作通知如下:
一、項目基本條件
(一)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1.項目位于富陽區境內;
2.項目投資主體為本區企業法人;
3.項目已在發改部門備案;
4.項目在2018年12月31日前(含)并網發電;
5.項目未享受過“金太陽”、“建筑一體化”等國家、省級及市級投資補助財政資金。
(二)光伏地面電站
1.項目位于富陽區境內;
2.項目投資主體為本區企業法人;
3.項目列入省、市年度光伏發電項目計劃,且已通過發改部門驗收;
4.項目在2016年至2018年期間建成并網;
5.項目未享受過市級及以上投資補助財政資金。
(三)上年度獲得市光伏發電財政補貼資金且資助期未滿五年(60個月)的光伏發電項目可繼續申請。
二、補貼起止時間
本次兌現補貼起止時間如下:
1.首次申請補貼項目:自項目并網發電之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
2.非首次申請補貼項目: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已領取市級補貼的發電量不得重復申報。
三、申報材料
(一)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1.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補貼資金申請表(見附件1);
2.項目竣工驗收意見;
3.項目補貼資金明細表(見附件3);
4.申報單位與電網企業的月度電費結算清單(需電網企業蓋章)及電費結算發票復印件(電費結算截止2019年6月30日)。
(二)光伏地面電站
1.光伏地面電站補貼資金申請表(見附件2);
2.項目備案及列入省、市年度計劃的文件;
3.項目竣工驗收意見;
4.項目補貼資金明細表(見附件3);
5.申報單位與電網企業的月度電費結算清單(需電網企業蓋章)及電費結算發票復印件(電費結算截止2019年6月30日)。
申報材料請裝訂成冊一式三份(附電子版)
四、申報截止時間
各相關企業需將資料于7月19日前報送至區經信局,區經信局會同區發改局對申請項目進行初審。
五、聯系方式
區經信局產業發展科,聯系電話:63101200、63323753。
附件:1.杭州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補貼資金申請表
2.杭州市光伏地面電站補貼資金申請表
3.杭州市光伏發電項目補貼資金明細表
關于開展二〇一九年杭州市光伏發電(1)(1)(1)(1)(1).docx
杭州市富陽區經信局 杭州市富陽區發改局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