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貴州省發改委公開征求《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優化完善峰谷分時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意見。
據通知,峰段、谷段上、下浮動比例不變,仍為60%,但是參與浮動的內容將現行政策(黔發改價格〔2023〕481號)中參與浮動的輸配電量電價、上網環節線損費用、系統運行費去掉,僅剩交易電價(代理購電價格)。
這是繼江蘇之后,又一省出現峰谷價差浮動不包含輸配電價的情況,而這也意味著峰谷價差的大幅縮水。
按照征求意見稿內容,在劃分峰平谷時段方面
(一)冬季(1-2月、12月)
峰時段:9:00-11:00、17:00-23:00;
平時段:8:00-9:00、11:00-17:00、23:00-0:00;
谷時段:0:00-8:00。
(二)非冬季(3-11月)
峰時段:8:00-9:00、17:00-0:00;
平時段:7:00-8:00、9:00-13:00、14:00-17:00;
谷時段:0:00-7:00、13:00-14:00。
以貴州省2025年5月兩部制10kV用戶的平時段電價為例到電能量購電為0.6275元/度,國網工商業代理購電價格為0.3986元/度,疊加新的分時政策,以峰時電價上浮60%,谷時電價下浮60%計算:
如果浮動按照購電價格+輸配電價+系統運行費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上網環節線損,則度電峰谷價差為:0.72266元/kWh。
如果浮動的價格僅按照電能量價格計算的話,則度電峰谷價差為0.47472/kWh。兩者相比較,價差縮水超34%。
政策的變動,短期內或許帶來一定的陣痛期,然而我們也要意識到,不管是貴州還是江蘇分時電價的調整,都是電力市場改革的必然環節。未來,也許會有其他省份也會面臨這種境遇,儲能行業也正經歷洗牌。
對于推動儲能行業長遠發展而言,我們也要學會研究政策背后的深層意義,尋找新的市場需求機遇,這樣才能在儲能藍海中順利航行。
原文如下:
關于公開征求《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優化完善峰谷分時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意見的公告
為充分發揮峰谷分時電價信號作用,更好地引導電力用戶削峰填谷,改善電力供需狀況、促進新能源發展,現結合我省電力供需形勢、用電負荷變化、新能源出力特點等因素,省發展改革委起草了《關于優化完善峰谷分時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社會意見。
此次公開征求意見的時間為2025年5月16日至5月29日。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登錄貴州省發展改革委門戶網站(http//fgw.guizhou.gov.cn/),進入“意見征集”專欄,提出意見建議。
2.將有關意見發送至電子郵件:jiageguanlichu@163.com。
感謝您的支持和參與!
附件 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優化完善峰谷分時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