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儲能賽道進入高速發展期。在儲能產業突飛猛進的同時,各地利好政策接連出臺。其中,“補貼”作為最振奮人心的、刺激市場的有效手段之一,也成為地方政府爭取項目投資、產業落地的重要舉措。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2023年全國范圍內陸續出臺和擬出臺了60條儲能相關直接補貼政策,涉及13個省、市、自治區。從各地發布政策來看,廣東出臺了最多的儲能補貼政策,達23條,涵蓋了多個市縣,補貼力度較大,補貼領域最為全面;浙江其次,為12條;江蘇再次,有7條政策出臺;其余安徽、河南、重慶、貴州、廣西、湖南、四川、天津、云南、內蒙古等地也均有相應儲能補貼政策出臺。
不同地區根據自身特點,補貼政策的側重點也各有不同,主要圍繞儲能放電量、充電量、項目投資額、容量補貼、技術創新、企業運營以及參與需求側響應等方向進行補貼。
廣東
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支持新型儲能產業發展)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
6月21日
· 支持范圍:
(一)新型儲能產業領域具備較大競爭優勢的鋰電池、鈉離子電池、液流電池、氫儲能/燃料電池等產品的工程研發及產業化項目。
(二)儲能電池用材料、電子元器件、生產工藝裝備等產品的工程研發及產業化項目。
(三)儲能電池管理系統(BMS)、能量管理系統(EMS)、變流器(PCS)及系統集成等產品的工程研發及產業化項目。
(四)省委、省政府確定扶持的其他事項。
· 原則上采用事后獎勵形式,對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在規定時間內投入的產業化費用(僅限于設備購置費、配套軟件購置費、設備軟件安裝調試費、研發材料購置費、自研設備外協加工費、工程樣品測試費,不含稅),按照不超過30%的比例予以支持,獎補資金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 廣州市 ·
廣州開發區(黃埔區)促進新型儲能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
9月5日
· 對新引進、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優質產業化項目,按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10%給予扶持,單個項目最高1億元。
· 對在本措施有效期內落戶本區,在本區租用辦公用房、廠房且自用的新型儲能、能源電子產業優質企業,當年產值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按當年實際發生租金的5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每年最高50萬,補貼期最多三年,且應在辦法有效期內。
· 支持新建或改擴建等方式,打造產業特色鮮明、產業集中度高的新型儲能特色產業園區。政策有效期內,每年遴選不超過3個新型儲能示范園區,每家最高給予50萬元運營扶持。
· 對政策有效期內在本區范圍內實現并網且裝機容量達1兆瓦及以上的新型儲能電站,自并網投運次月起按放電量給予投資主體不超過0.2元/千瓦時扶持,補貼期最多2年,單個項目最高300萬元。
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產品及應用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8月9日
· 對國家級“小巨人”企業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省級專精特新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對“十四五”期間投資10億元以上的新型儲能產業化項目,在省級對其新增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普惠性制造業投資獎勵基礎上,市級財政按1:1給予配套扶持。對具有強鏈補鏈作用的重大項目,充分發揮市先進制造業強市建設領導小組、先進制造業重大項目專項工作小組等議事協調機構作用,加快項目落地。
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促進新型儲能產業發展辦法(征求意見稿)
6月8日
· 鼓勵區內儲能項目投資、建設主體針對區內符合條件的大數據中心、5G基站、充電設施、工業園區等布局儲能系統,對裝機容量1兆瓦及以上的儲能項目,自并網投運次月起按放電量給予投資主體0.3元/千瓦時獎勵,連續獎勵不超過2年,資助總額最高300萬元。
· 對推動重點儲能領域科技攻關項目“揭榜掛帥”,對成功攻克項目按項目總投入的30%給予最高1000萬元補助。對儲能領域首次經國家部委單獨或聯合認定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工程實驗室、產業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等研發機構或企業,給予300萬元一次性扶持。對儲能領域首次經國家部委認定的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國家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企業、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項目企業給予200萬元一次性扶持。
· 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參加國內外大型儲能行業展會,按參與展會活動實際支出的展位費的50%給予補貼,每個企業每年度最高補貼30萬元。
· 深圳市 ·
深圳市關于推動新材料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9月13日
· 支持下一代高性能新能源材料研發與應用。圍繞電化學儲能、新能源汽車、光伏等領域快速發展過程中對材料提出的更高要求,重點支持鈣鈦礦材料、固態電解質、金屬鋰負極材料、硫化物正極材料等下一代高性能新能源材料的研發與應用,靈活采用“里程碑式資助”“賽馬式資助”“揭榜掛帥式資助”等方式予以支持,單個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3000萬元。
深圳市光明區關于支持新型儲能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措施 (征求意見稿)
7月13日
· 針對在光明區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新型儲能領域企業,產值規模(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0億元、50億元、100億元、500億元且全年增速超過10%的,按檔次給予最高2000萬元資助。
· 針對鋰離子電池正負極材料、隔膜、電芯模組、儲能變流器、電池管理系統、系統集成等環節,對經認定的重大項目落地建設,按項目實際投資的10%,給予最高5000萬元資助。
· 支持新型儲能產業重大技術裝備首臺(套)、新材料首批次、軟件首版次推廣應用,對經國家、省和市認定的“三首”產品,對產品認定后一年內實際銷售額的20%給予研發生產單位和采購單位雙向獎勵。同一單位年度給予最高獎勵200萬元。
· 支持企業主導參與鋰離子電池、鈉離子電池、半固態/固態電池、燃料電池、儲能碳標識認證、儲能電池安全包裝等新型儲能領域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制定、修訂,按項目級別分別給予不超過50萬元、25萬元、15萬元的資助。
· 對新型儲能企業從銀行獲得“科技孵化貸”“科技成長貸”“知識產權貸”等科技貸款的,按不超過實際支出利息的50%,給予每家企業每年最高100萬元資助。對新型儲能企業購買科技保險產品的,按不超過實際保費支出的50%,單家企業每年給予最高30萬元資助。
· 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按實際投資的20%,單個項目給予最高1000萬元資助。
·對符合條件的建筑光伏一體化、光儲一體化和新型儲能電站示范園區按實際投資的20%,給予最高1000萬元資助。
深圳市福田區支持雙碳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
5月29日
· 鼓勵在轄區開展高安全、高可靠、長壽命的儲能項目建設,結合低碳超市采購額比例,對已并網投運且實際投入100萬元以上的電化學儲能項目按照實際放電量,給予不超過0.5元/千瓦時的支持,每個項目支持期限為3年,同一項目支持不超過200萬元。
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發布2023年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第一批)的通知
5月8日
· 儲能領域,支持市級工程研究中心組建及提升項目、公共服務平臺組建項目、產業化事后補助、新技術新產品示范應用推廣、國家項目配套等五類扶持計劃。
· 工程研究中心支持鈉離子電池、長壽命高安全性鋰離子電池、下一代固態電池儲能、新型液流儲能電池、儲能系統集成及安全管理、儲能控制系統、儲能智能裝備技術、光儲充技術、新能源汽車移動儲能等九個方向。按項目總投資的40%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資助。
· 公共服務平臺支持儲能共性技術研發、產品檢驗檢測等兩個方向。按項目總投資的40%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資助。
· 新技術新產品示范應用推廣支持工業園區儲能、光儲充示范等兩個方向。通過專家評審、現場核查的項目,市發展改革部門擇優予以批復立項,項目單位須先自行投入資金組織實施項目,待項目通過驗收后,按經專項審計核定項目總投資的30%給予事后資助,最終資助金額以實際完成投資額和資助比例確定,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深圳市支持虛擬電廠加快發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
4月14日
· 加快新型儲能智慧化改造。支持本地燃煤燃氣電廠靈活配儲,提高電源側系統調節能力和容量支撐能力。鼓勵電網企業在關鍵節點合理布局儲能項目,提升電力安全保障水平和系統綜合效率。支持用戶側儲能多元化發展,探索大數據中心、5G基站、充電設施(含多功能智能桿)、工業園區等儲能融合發展新場景。對先進的儲能示范項目給予財政資金支持,項目最高支持力度不超過1000萬元。
· 珠海市 ·
珠海市促進新型儲能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
9月25日
· 支持關鍵技術研發。鼓勵新型儲能企業和機構,瞄準關鍵技術、關鍵零部件、關鍵材料和重大裝備等前沿重點領域,開展技術創新和產品研發,符合規定的研發項目,按不超過項目自籌經費的50%給予最高500萬元資助。
· 支持拓展新型儲能市場應用。對用戶側新型儲能示范項目,自投運次月起按實際放電量給予投資主體不超過0.3元/千瓦時補貼,補貼累計不超過2年。同一項目補貼累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 汕尾市 ·
汕尾市加快新型儲能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
10月12日
· 對于符合條件的省級技術改造項目,按其設備購置額不超過30%予以獎勵,單個項目獎勵資金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對于符合條件的市級技術改造項目按其設備購置額不超過30%予以獎勵,單個項目獎勵資金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 東莞市 ·
東莞市新型儲能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10月10日
· 對符合條件的新型儲能增資擴產項目,在政策有效期內取得我市商業銀行機構新增的流動資金貸款,經核準:
· 每個項目按金融機構當期(上一年度 )貸款基準利率計算利息金額 ( 不包括罰息 ) 的 30%給予補助(放款日期需在上一年度內,以放款憑證記載日期為準 ),如貸款實際利率低于基準利率則按照實際利率進行補貼。申報單位(企業)年度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 300 萬元。
· 獲得國家部委認定的重點實驗室,給予一次性 500 萬元獎勵;獲得國家部委認定的產業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給予一次性400 萬元獎勵;獲得國家部委認定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給予一次性 300 萬元獎勵。獲得廣東省發展改革委認定的工程研究中心,給予一次性 200 萬元獎勵: 獲得廣東省發展改革委認定的產業創新中心,給予一次性 100 萬元獎勵。
東莞市加快新型儲能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
5月12日
·對符合條件的新型儲能企業因增資擴產取得東莞商業銀行機構新增貸款的,經核準,每個項目按金融機構當期(上一年度)貸款基準利率計算利息金額的30%予以資助,每個企業年度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 支持企業技術改造。優先推薦符合條件的項目納入省級技改資金資助計劃,按新設備購置額不超過20%予以獎勵,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對未納入省級技改資金資助計劃且符合市級技改政策的項目,根據市財政年度資金預算安排,按新設備購置額不超過10%予以事后獎勵,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 支持新型儲能示范應用。支持建設電力充儲放一張網,強化“智能化設備+場景化應用”高效協同。支持用戶側新型儲能多元化發展,探索工業園區、大型企業、大數據中心、5G基站、光儲一體等儲能融合發展新場景。對用戶側新型儲能示范項目,經認定后,自投運次月起按實際放電量給予投資主體不超過0.3元/千瓦時補貼,補貼累計不超過2年,同一項目累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東城街道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見稿)
2月22日
· 支持產業立新柱企業落戶。對新能源儲能、芯片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鏈主”及產業鏈核心環節企業,遷入或注冊當年營業收入達到5000萬元以上,落戶當年按照營業收入的5%給予獎補,次年按照營業收入的2%給予獎補,每家企業累計獎補最高100萬元。
· 鼓勵產業立新柱項目加大投資。對新引進符合市重大項目標準的新能源儲能、芯片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自約定開工之日起一年內形成有效投資達到1億元及以上的,按照該項目實際支付金額的1%給予支持(不含土地價款),對單個項目的支持額度最高300萬元。
· 鼓勵新能源儲能應用示范。對東城轄區內建成投運的總額超500萬元用戶側新能源儲能項目,由當地納統的設備生產商或服務集成商開發建設,或單個項目總投資中采購當地納統企業的設備和技術服務費用占比不低于40%,按照儲能設施裝機規模給予項目投資方100元/千瓦時的補助,對單個項目的補助額度最高50萬元。
· 江門市 ·
江門市新會區新型儲能產業扶持措施(征求意見稿)
10月20日
· 對科技含量高、帶動效應強的新型儲能重大項目,在用地、用能、環保、金融等方面予以重點支持;對總投資20億元以上的制造業項目,按項目實際生產、研發所需設備投資額的20%或固定資產投資額的5%予以扶持補助。當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累計達到5億元后兌付第一期扶持補助,剩余部分在項目整體竣工驗收并投產后兌付。
· 鼓勵企業多產多銷,對儲能電芯模組和儲能系統集成(硬件)生產制造業企業,企業主營產品年度銷售收入首次超過5億元的,最高給予5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儲能元器件、工藝裝備、電池管理系統、能量管理系統、變流器、儲能系統集成等產品生產制造業企業,企業主營產品年度銷售收入首次超過1億元的,最高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江門市加快推動新型儲能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9月26日
·對總投資10億元以上的制造業項目,按其新增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不超過2%的比例給予事后獎補。
· 支持企業增資擴產。對新型儲能產業領域具備較大競爭優勢的電池產品及相關材料,按不超過已投入產業化費用(包括設備購置費、配套軟件購置費、設備軟件安裝調試費、研發材料購置費、自研設備外協加工費、工程樣品測試費)30%的標準予以補助,單個項目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 支持企業技術改造。支持新型儲能企業擴大技改投資,鼓勵儲能企業申報省、市級技改政策。其中,省級技改政策按單個項目不超過新設備購置額的2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市級技改政策按單個項目不超過新設備購置額的1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 惠州市 ·
龍門縣推動新型儲能產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
10月9日
· 加大重點企業重大項目支持力度。支持重點企業擴產增效。對年度工業產值10億元(含)以上,且工業產值增速10%(含)以上的新型儲能制造企業按市政策文件給予用電補貼。鼓勵重大項目落地建設投產,加快新型儲能制造業項目用地、環評、節能、用林等審批,推動項目加快落地開工投產。
·鼓勵企業加大采購使用強鏈清單內產品,對單筆采購額超500萬元(含)以上的,按市政策文件給予相關補貼。
惠州市推動新型儲能產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
7月7日
· 加大重點企業重大項目支持力度。支持重點企業擴產增效。對年度工業產值10億元(含)以上,且工業產值增速10%(含)以上的新型儲能制造企業給予用電補貼,單個企業每年最高補貼300萬元。鼓勵重大項目落地建設投產,加快新型儲能制造業項目用地、環評、節能、用林等審批,推動項目加快落地開工投產。支持符合條件的新型儲能制造業項目納入省重點建設項目計劃,爭取用地、能耗指標由省統籌安排,對項目新增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優先安排,并積極爭取省統籌協調。支持企業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資金、技術改造資金等各類資金。鼓勵新型儲能制造業企業貸款用于在惠州的增資擴產,對制造業企業在本地銀行申請用于增資擴產的貸款,按年利率給予不高于2%的貼息補助,購置生產設備貸款額度1-5億元(不含)、貸款額度5億元(含)以上,單個企業累計補貼額度最高分別為1000萬元、5000萬元,期限36個月,貼息按年支付以實際發生金額為準;若項目獲得國家和省的貼息補助,則計入政府貸款貼息額度。對實際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取得土地使用權成本費用)10億元(含)以上的新建和擴建新型儲能制造業項目,參照省制造業重大項目投資政策給予疊加資助。企業同一項目,僅享受貸款貼息補貼和固定資產投資疊加資助的其中一項。對列入廣東省新型儲能產業重點項目,或列入省“鏈主”企業、骨干企業新建擴建的新型儲能制造業重大項目,不僅限于以上支持內容,還包括但不限于在固定資產投資獎勵、貢獻獎勵、人才政策、產業基金、代建廠房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
· 加大新型儲能電站示范項目支持力度。打造新型儲能應用示范城市,支持各類企業采用新技術、新模式建設國家或省級儲能示范項目,對納入新型儲能示范項目名單的鈉離子電池、液流電池、固態電池、氫燃料電池等前沿新型儲能應用項目,在項目建成并網后給予事后補助,按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比例給予獎勵,單個項目最高獎補500萬元。
· 佛山市 ·
佛山市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若干措施
8月18日
· 推動綠色化發展。支持民營企業結合自身用能需求應用儲能設備,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獎勵。支持開展多元化儲能技術路線探索,對示范項目投資給予獎勵。鼓勵民營企業參與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城市群建設,共同推動氫能產業發展,對購買使用燃料電池汽車的企業給予補貼。
佛山市促進新型儲能應用扶持辦法(征求意見稿)
8月9日
·每年評選不多于3個新型儲能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示范應用項目,按照儲能設施實際投入金額給予項目業主最高10%的事后獎補,單個項目獎補金額不超過300萬元。
· 對新建成并網運營且裝機規模1兆瓦以上的工商業側電化學儲能項目,按照儲能裝機容量給予項目業主最高100元/kwh的事后獎補,單個項目獎補金額不超過50萬元。
佛山市南海區促進新型儲能產業發展扶持方案(試行)
7月14日
·區經濟促進局(區招商局)設立南海區新型儲能產業發展扶持專項資金,總額為1億元,各職能部門結合職能編制年度資金預算并申請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安排。區財政部門負責專項資金的預算管理和監督檢查,辦理資金撥付手續,按照相關規定對專項資金實施績效評價。各鎮(街道)負責協助開展項目申報,做好項目初審工作及監督檢查等工作。
· 本方案所稱新型儲能站包括電源側儲能站、電網側儲能站和用戶側儲能站(企業自建儲能站和園區配套建設儲能站)。對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南海區內新注冊成立的新型儲能站建設企業或者已在南海區登記在冊的企業利用現有場地改造,在本政策生效后(含生效當日)三年內建成、并網且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的非居民儲能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總額達500萬元及以上,按照建成項目裝機容量給予投資方一定的補貼,每個投資方最高補貼150萬元。
· 租金補貼。對注冊地在南海區內,以南海區為唯一統計和稅收繳納關系所在地的新型儲能站運營和維護企業,自完成獨立法人企業工商注冊之月起3年內,分別按照其在南海區內租賃辦公經營用房實際租金給予不同檔次補貼,單家企業每年補貼面積不超過300㎡。
· 運營補貼。對注冊地在南海區內,以新型儲能站投資為主營業務,且以南海區為唯一統計和稅收繳納關系所在地的獨立法人企業,在扶持申報期內提出申請,每年對申報企業中年度主營業務收入(數據以第三方審計報告為準)在申報企業中排名前10的新型儲能站投資企業,給予運營補貼。
· 梅州市 ·
五華縣扶持新型儲能產業加快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11月4日
· 縣財政安排3000萬元作為我縣扶持新型儲能產業加快發展專項資金,用于支持我縣新型儲能產業項目投資、竣工投產、研發創新等。
· 新型儲能產業加快發展專項資金設立資金池,自文件印發之日起,第一年資金池資金為2000萬元,第二年資金池資金為500萬元,第三年資金池資金為500萬元。每年資金池資金在限額內申報,如有節余部分結轉下一年度資金池。如符合條件的申報資金總額超過當年資金池總金額,則在當年資金池總金額控制范圍內按比例分配。
· 固定資產投資獎。對新引進的新型儲能產業項目達到投資強度,建成投產后,按固定資產實際投入的一定比例進行獎勵,其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達到1000萬元,且年經濟貢獻達到100萬元,獎勵比例為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的3%;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每增加1000萬元,且年經濟貢獻每增加100萬元,獎勵比例提高0.5%,獎勵比例上限為5%,單個項目支持額度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 研發創新獎。鼓勵新型儲能企業在我縣設立研發機構。瞄準鈉離子電池、鎂離子電池、全固態電池、硅碳負極材料等前沿重點領域,開展具有重大創新型和突破性的關鍵技術、關鍵零部件、關鍵材料和重大裝備研發。經認定,上述相關新型儲能企業的研發費用達到1000萬元(含)以上,按其實際研發費用的5%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 支持新模式開發。支持“新能源+儲能”一體化模式開發,鼓勵本縣新能源發電企業以共享模式租賃新型儲能項目,以租賃資金總額的1%給予補助,單個項目不超過50萬元。
· 租賃廠房優惠。對新落戶的新型儲能企業租賃標準廠房的,參照《五華縣產業轉移工業園標準化廠房承租企業扶持獎補辦法》有關規定給予優惠。
· 貸款貼息扶持。新落戶的新型儲能企業按投資協議約定建成投產的,給予項目固定資產投資貸款利息(不包括罰息)10%的貼息支持,貼息支持的利息為項目投產次年起三年內在銀行發生的固定資產投資貸款利息(不包括罰息)。項目貼息金額三年累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梅州五華縣支持新型儲能產業加快發展專項政策(再次征求意見稿)
7月25日
·縣財政安排專項資金1億元(首期3000萬元)作為我縣支持新型儲能產業加快發展專項資金,用于支持我縣新型儲能產業加大投資、竣工投產、研發創新等項目。
· 鼓勵新型儲能項目加大投資。對新引進的新型儲能產業項目,按固定資產實際投入的一定比例進行獎勵,自約定開工之日起兩年內固定資產投資達到1000萬元(含)的獎勵比例為3%;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每增加1000萬元獎勵比例提高05%,單個項目的支持額度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 竣工投產獎。對達到投資強度,且固定資產投資達到5000萬元(含)以上的重大新型儲能產業項目,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
· 支持新型儲能企業加大研發創新。鼓勵新型儲能企業在我縣設立研發機構。對新引進的重點新型儲能產業項目,經認定研發費用達到1000萬元(含)以上,按其實際研發費用的5%給予支持。單個項目支持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 支持“新能源+儲能”一體化模式開發。鼓勵新能源發電企業以共享模式租賃儲能項目,以租賃資金總額的1%給予補助,單個項目不超過50萬元。
· 租賃廠房優惠。對落戶五華的新型儲能生產企業參照《五華縣產業轉移工業園標準化廠房承租企業扶持獎補扶持辦法》給予租賃廠房優惠。
· 加大新型儲能產業金融支持。對新型儲能產業供應鏈企業的經營性貸款利息按30%的比例給予貼息支持,每家企業貼息額度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 企業新上規獎勵。正式投產后兩年內首次實現上規的企業,執行省、市已出臺的支持“小升規”獎勵政策。
2
浙江
· 嵊州市 ·
關于加快推進新能源裝備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9月16日
· 加快培育標桿企業。對動力電池、新型儲能裝備、光伏發電設備、風電設備、氫燃料電池等領域整機及其關鍵零部件企業,其相關業務年銷售收入首次突破1000萬元、2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分別獎勵10萬元、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
· 提升重大項目支持力度。加快引進新能源裝備產業項目,重點對動力電池、儲能、光伏、氫能等新能源裝備產業項目加大扶持力度,實行重大項目“一事一議”。對于新引進重大項目,土地出讓返還扶持力度不低于《2023年嵊州市“4173”先進制造業強市建設專項政策》。支持企業增資擴產,固定資產投資獎勵力度不低于《關于促進嵊州市新能源汽車產業鏈發展的若干政策》。對成功引薦總投資超過1億元的新項目(新企業)落戶嵊州起到決定性作用的中介機構(引薦人),按項目實繳注冊資本的5%給予獎勵,單個項目最高200萬元。
· 抓好平臺載體建設。根據《嵊州新能源裝備“萬畝千億”新產業平臺建設規劃》的總體要求,原則上新招引新能源裝備產業項目需落戶在產業平臺內。積極引導現有新能源裝備企業加快向產業平臺集聚。對新入駐產業平臺的企業,給予連續3年辦公用房和廠房租金全額補貼,購置研發辦公樓、工業廠房的,給予市場價20%、最高500萬元購房補貼。同時提升企業其他類獎勵力度,在原有獎勵的基礎上提升30%。推動產業鏈式集聚,全面提升嵊州新能源裝備“萬畝千億”新產業平臺發展能級。
· 實施關鍵核心技術應用。聚焦動力電池、新型儲能、光伏電池、氫燃料電池、氫能“制儲輸用”等重點領域,推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及產業化應用。支持龍頭企業通過“揭榜掛帥”實施一批國家級、省級、市級重大科技攻關項目,按項目研發或應用投入的25%以內給予補助,最高300萬元(含上級補助資金)。在本年度完成并通過驗收的國家、省級科技計劃(專項)項目,給予該項目歷年上級補助資金總額的10%配套支持。到2026年,力爭在新能源領域產生市級以上重大科技成果5項以上。
· 推動“源網荷儲一體化”建設。積極推動“源網荷儲一體化”協同發展,支持發展“微網+儲能”“新能源+共享儲能”等電源側儲能。推廣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按照實際并網容量對項目投資主體給予0.3元/瓦的一次性補助。加快新型儲能規?;瘧?,積極鼓勵火電合理配置新型儲能,探索開展新型儲能配合調峰、調頻等多場景應用。支持通信基站、數據中心、園區、工業企業等用戶側儲能多元化應用。加快建設一批技術先進、管理規范、對本地產業發展帶動性強的“光風火儲充一體化”示范項目。給予儲能設施投資單位一次性補貼200元/千瓦,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 余姚市 ·
余姚市發展和改革局 余姚市財政局《關于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發改相關政策的實施細則
10月16日
· 鼓勵高質量儲能示范項目削峰填谷。對已建成投運的工業企業用戶側儲能示范項目,年利用小時數不低于600小時的,分檔給予一次性補助。對設備功率在400千瓦及以上的(每個企業設備可多臺合并計),按照功率0.15元/瓦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5萬元;對功率2萬千瓦及以上的,給予一次性50萬元的補助。
· 平湖市 ·
關于促進平湖市能源綠色低碳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試行)
8月18日
· 對投資單體容量2MWh及以上,且儲能投資方在本地累計儲能建設須達到5MWh及以上具有示范意義的用戶側典型場景儲能項目,且全量數據接入市電力負荷管理中心統一管理、統一調控的,經備案建成投運,按不超過實際設備投資總金額的8%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限額300萬元。
· 金華市 ·
金東區加快用戶側儲能建設的實施意見
8月2日
· 積極運用數字化技術對分布式儲能設施開展平臺聚合,用戶側儲能項目應接入金華全域虛擬電廠平臺,積極參與電力需求響應和輔助服務,充分發揮靈活、可調性儲能資源在新型電力系統中的平衡作用。對參與金華全域虛擬電廠負荷調控的儲能項目,按負荷響應期間峰段放電量0.25元/千瓦時給予補貼,負荷響應期為7、8、12、1月份。補貼期自發文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補貼資金總額112.5萬元,其中2023年度為37.5萬元,2024年度和2025年1月為75萬元。
關于加快推動婺城區新型儲能發展的實施意見
1月30日
· 強化資金支持。支持引導新型儲能通過市場方式實現全生命周期運營。過渡期間,對于接受統一調度的調峰項目(年利用小時數不低于 600 小時)給予容量補償,補償標準逐年退坡,補貼期暫定 3 年(按 200 元、180 元、170 元/千瓦·年退坡),按照省級補償的標準享受省級補償。
· 溫州市 ·
溫州市推動新能源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
7月10日
· 鼓勵儲能規?;瘧?。支持“微網+儲能”“新能源+共享儲能”等電源側儲能項目建設,鼓勵新增的海上風電、集中式光伏電站綜合新能源特性、系統消納空間、調節性能和經濟性等實際因素,建設或購買新型儲能(服務)。鼓勵集中式儲能電站為新能源提供容量出租或購買服務。鼓勵燃煤電廠配套建設新型儲能設施,與燃煤機組聯合調頻,提升綜合競爭力。新型儲能項目納入省級示范項目的,享受3年(按200元、180元、170元/千瓦*年退坡)補貼政策。推動社會資本開展儲能項目建設,鼓勵工商業用戶利用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建設新型儲能電站,加大對用戶側分布式儲能項目的支持力度。按照省新型儲能項目管理有關規定,規范新型儲能項目建設管理。
甌海區促進新能源產業發展扶持辦法
1月20日
· 加快用戶側儲能項目建設。對2023年6月30日前通過驗收并網的,且系統容量在300kWh及以上的用戶側儲能項目,按照實際容量給予項目業主0.1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單個項目補貼不超過10萬元。
· 擴大光伏、儲能補貼支持范圍。對在2021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建成投運的分布式光伏和用戶側儲能項目,制造業企業按照實際發(放)電量分別給予0.1元/千瓦時和0.8元/千瓦時的補貼,連續補貼兩年(含投運當年)。非制造業企業建設裝機容量在1000kW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項目,可參照享受光伏發電量補貼。對于在小微園(工業片區)內建設用戶側分布式儲能項目,并為園內制造業企業提供儲能放電服務的運營企業(含非制造業),可參照享受儲能放電量補貼。
· 支持光儲充一體化公共充電站建設。對在2023年12月31日前建設運營且已接入溫州市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智能服務平臺的“光儲充放”一體化公共充電站。按充電基礎設施功率給予補助,補貼標準按照直流每千瓦200元、交流每千瓦80元執行。在以上市級政策的基礎上,按照“光伏+儲能”的實際容量,給予項目業主0.1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單個項目補貼不超過10萬元。
· 寧波市 ·
海曙區節能降耗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5月24日
· 支持工商業屋頂光伏發電項目建設。裝機容量大于1000KW的光伏發電項目,經供電部門并網竣工驗收通過后,根據確認的裝機容量給予項目投資方0.3元/瓦的一次性補助;對于光伏配置儲能的,對儲能裝機容量進行0.3元/瓦的一次性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額不超過50萬元。
· 衢州市 ·
衢州市實施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舉措
10月23日
· 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用戶側儲能等新能源項目,在2024年迎峰度夏前投運的,給予150元/千瓦補助,2025年迎峰度夏前投運的,給予120元/千瓦補助。在國家、省降電價的基礎上,力爭通過三年努力,工業企業用電價格比全省平均下降0.003至0.005元/千瓦時。
· 杭州市 ·
杭州市蕭山區電力保供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
3月3日
· “十四五”期間建成年利用小時數不低于600小時的區統調儲能項目,給予投資主體容量補貼,按儲能功率300元/千瓦給予投資經營主體一次性補貼。
· 諸暨市 ·
諸暨市整市推進分布式光伏規?;_發工作方案
5月5日
· 新增新型儲能設施補貼。“十四五”期間,為提高光伏發電電網消納能力,在我市建設新型儲能設施的,市財政按每千瓦時200元給予儲能設施投資單位一次性補貼,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允許新型儲能設施投資企業按市場化運營方式向光伏投資企業租售儲能容量,租售的儲能容量可計算在光伏投資企業光伏裝機容量10%的總體配套儲能容量中。
· 嘉興市 ·
海鹽縣貫徹《浙江省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承接落實方案(征求意見稿)
2月7日
· 推進一批儲能、新型電力系統示范項目建設,對制造業企業投資300萬元及以上的新型儲能電站,給予實際設備投資的10%限額4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3
江蘇
關于加快推動我省新型儲能項目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公開征求意見稿)
6月21日
· 適當進行扶持補貼。結合我省近年電網供需平衡需要,與電力調度機構簽訂并網調度協議的獨立新型儲能項目,在2023年至2026年1月的迎峰度夏(冬)期間(1月、7-8月、12月),依據其放電上網電量給予補貼,補貼標準逐年退坡,具體為:2023年至2024年0.3元/千瓦時,2025年至2026年1月0.25元/千瓦時。補貼資金從尖峰電價增收資金中列支,由省電力公司根據有關計量、結算等規定支付。
· 南京市 ·
江寧區新型儲能產業集聚區發展規劃
9月15日
· 支持先進儲能項目示范應用,對在園區備案實施的儲能項目,自投運次月起按放電量給予投資主體不超過0.3元/kWh補貼,連續補貼不超過2年,同一企業累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 無錫市 ·
無錫市促進新能源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10月9日
· 推進儲能規?;瘧?。支持長時儲能技術和裝備示范應用。充分發揮新型儲能作用,鼓勵光伏發電市場化并網項目按一定比例配套 4 小時以上儲能裝置。在配電側領域,在電動汽車集中充電站中規劃配套長時儲能裝置,支持企業建設國內首個電動汽車充電站長時儲能示范項目。支持光伏等新能源與儲能設施融合發展,對社會資本投資建設裝機容量 1兆瓦及以上的新型儲能電站,自并網投運次月起按放電量給予投資主體不超過 0.3 元/千瓦時獎勵,連續獎勵不超過 2 年,累計最高 500 萬元。
· 宿遷市 ·
宿遷市支持新型儲能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9月22日
· 加快項目招引建設。重點招引新型儲能領域制造業企業。對科技含量高、節能環保優、帶動效應強的新型儲能重大項目,由各縣區采取“一事一議”“一企一策”方式在用地、用能、環保、金融等方面予以重點支持。對新招引的能為全市儲能產業發展起支撐性作用的行業龍頭企業和重要補鏈企業,對于當期設備投資超億元的,在其竣工投產后,按照認定設備投資額給予不超過10%的補貼,單個企業最高2000萬元。
· 推動企業科技創新。企業引進省內外先進技術成果在本市內轉移轉化的,按照技術合同實際成交額的5%給予獎補;企業受讓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單項超過100萬元且科技成果在本市轉化的,按照實際支付額的15%給予獎補,每戶每年最高100萬元。圍繞產業鏈上關鍵技術需求,組織實施產業關鍵技術研發,對企業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產生的研發費用給予30%補貼,最高300萬元。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獎勵50萬元。首次入選省創新型領軍企業、省百強創新型企業的獎勵100萬元。對屬于關鍵環節清單的項目,給予不超過實際投入20%的獎補,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積極穩妥推進梯次利用產業發展和示范項目建設。
· 支持企業提速提質。對銷售收入首次達到10億元的獎勵20萬元,每新上一個10億元臺階再獎勵20萬元;首次達到100億元的獎勵200萬元。獲批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單項冠軍企業獎勵100萬元,省級獎勵30萬元;境內A股首發上市的獎勵300萬元。對進入統計部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庫、當年實施單個項目設備投入1000萬元以上的技改項目,按照入庫設備投資額8%給予獎補,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對新命名為國家級、省級綠色工廠和綠色供應鏈管理示范企業的,分別獎勵50萬元、40萬元;新獲批國家、省綠色產品的,分別獎勵30萬元、20萬元。對主導制(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分別給予100萬元、60萬元、40萬元一次性獎勵。
· 強化人才招引培育。加大對儲能領域人才的招引和培育力度,對符合條件的人才發放3萬元-200萬元“購房券”,3萬元-50萬元生活補貼。對申報入選“宿遷英才”雄英計劃的雙創人才,給予30萬元-100萬元項目資助,雙創團隊給予100萬元-300萬元的人才經費。優先推介申報省“雙創計劃”“333工程”“科技企業家”等人才計劃,向金融機構、擔保公司、風險投資公司等推薦投融資項目。
· 南通市 ·
關于推動經濟運行率先整體好轉促進制造業倍增和服務業繁榮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2月1日
· 持續支持重大產業項目投資,對總投資5億元及以上且固定資產(土地除外)投資占總投資比例不低于80%(其中設備投資占固定資產投資比例不低于50%)的新開工項目(含現有企業新開工項目),按新設備購置額的15%補助,其中對經認定的新能源產業(包括風電、光伏、氫能、儲能等制造業產業鏈)項目按25%、其他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按20%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1億元。對經認定的專精特新項目,按新設備購置額的20%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金額最高4000萬元。
· 常州市 ·
常州市推進新能源之都建設政策措施
1月28日
· 推進儲能規?;瘧?。支持光伏等新能源與儲能設施融合發展,對裝機容量1兆瓦及以上的新型儲能電站,自并網投運次月起按放電量給予投資主體不超過 0.3 元/千瓦時獎勵,連續獎勵不超過2年。
· 蘇州市 ·
蘇州工業園區進一步推進分布式光伏發展的若干措施
3月1日
· 支持光伏項目配置儲能設施,2022年1月1日后并網、且接入園區碳達峰平臺的儲能項目,對項目投資方按項目放電量補貼0.3元/千瓦時,補貼3年。
4
安徽
· 合肥市 ·
關于征求《合肥市進一步促進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推廣應用若干政策實施細則》意見的公告
9月5日
· 換電設施配建的儲能設施建設獎勵: 對新投入的換電站配建的儲能設施 (儲能容量不超過換電站充電模塊額定功率 ) 按儲能設施電池容量給予投資主體不超過 400 元/kWh的一次性建設補貼。
關于開展2022年度合肥市進一步促進光伏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支持分布式應用項目補充申報的通知
8月15日
· 對裝機容量1兆瓦時及以上的新型儲能電站,自投運次月起按放電量給予投資主體不超過0.3元/千瓦時補貼,連續補貼不超過2年,同一企業累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 蚌埠市 ·
蚌埠市光伏建筑應用試點城市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
2月15日
· 光優建筑應用示范項目根據應用類型和面積進行獎補:新建光伏建筑一體化示范項目建筑面積不低于5000平方米,超低能耗、近零能耗示范項目建筑面積不低于500平方米,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示范項目建筑面積不低于10000 平方米,儲能示范項目裝機容量不低于1MW。光伏建筑一體化示范項目建筑屋面光伏項目按 200元/千瓦標準給予獎補,建筑立面光伏項目按300元/千瓦標準給予獎補,儲能按 200 元/千瓦標準給予獎補,超低能耗、近零能耗示范項目按 500元/平方米標準給予獎補;單個示范項目獎補資金30萬元以內。
· 蕪湖市 ·
蕪湖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光伏發電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
3月4日
· 對新建光伏發電項目配套建設儲能系統,儲能電池采用符合相關行業規范條件的產品,自項目投運次月起對儲能系統按實際放電量給予儲能電站運營主體0.3元/千瓦時補貼,同一項目年度最高補貼100萬元。補貼項目為自發文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投產的項目,單個項目補貼年限為5年。
圖片
5
河南
河南省支持重大新型基礎設施建設若干政策
8月4日
· 支持算力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儲能設施。鼓勵超算中心、智算中心、新型數據中心等因地制宜配置儲能設施,提升電力自平衡能力;對配套建設儲能規模在1000千瓦時以上儲能設施的,省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
關于加快新型儲能發展的實施意見
6月11日
· 支持獨立儲能項目參與電力輔助服務市場。獨立儲能項目參與電力輔助服務市場交易時,按照我省火電機組第一檔調峰輔助服務交易價格優先出清,調峰補償價格報價上限暫定為0.3元/千瓦時。已并網的存量新能源項目按照要求配置儲能設施并達到獨立儲能運行條件要求的,參與輔助服務分攤時給予一定減免。
· 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對于新能源項目配建非獨立儲能和用戶側的非獨立儲能規模在1000千瓦時以上的儲能項目,投入使用并通過核查驗收后,省財政在下一年度給予一次性獎勵,2023年、2024年、2025年獎勵標準分別為140元/千瓦時、120元/千瓦時、100元/千瓦時。
· 駐馬店市 ·
關于促進新能源電池產業鏈發展的十條措施
3月6日
· 實施設備投資補助??偼顿Y達5000萬元以上的新建項目(含技改),在項目建設有效期內,由受益財政按其生產設備購置金額(以完稅發票為依據,不含稅)的5%給予補助,單一企業最高限額1000萬元,補助資金自項目投產年度起3年內等比例分年度兌現。
· 促進項目達產達效。從企業在本措施有效期投產年度起連續3年內,企業年產值不低于1000萬元/畝且年地方級收入達到20萬元/畝的(高新區、開發區達到25萬元/畝,遂平縣達到22萬元/畝),由受益財政按不超過8萬元/畝獎勵(高新區、開發區按10萬元/畝,遂平縣按9萬元/畝);年地方級收入超過20萬元/畝以上(高新區、開發區超過25萬元/畝以上,遂平縣超過22萬元/畝以上)按每畝每增加5萬元,由受益財政再疊加給予不超過2.5萬元/畝獎勵。
· 支持新能源電池產業企業科技創新。加大高比能量電池、固態電池、鋰電池、鈉電池關鍵材料、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等領域的共性關鍵技術攻關力度,對符合條件的項目,優先給予市級重大科技專項立項和其它市級科技專項資金支持,同時,將項目推薦上級積極爭取中央、省級科技專項資金支持。對新獲批的國家級和省級技術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分別給予500萬元、300萬元獎勵;對通過認定的國家級和省級工業設計中心分別給予3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新獲批的國家級和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程實驗室分別給予100萬元、20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中原學者工作站給予30萬元獎勵;對新獲得“中國質量獎”的企業,給予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 支持新能源電池產業企業上市融資。對符合條件的新能源電池產業企業給予上市獎勵。企業申請境內上市的,按照輔導備案登記、中國證監會(或證券交易所)受理申報材料、上市交易三個節點,分別給予100萬元、100萬元、300萬元獎勵;申請境外上市的,按照中國證監會批復同意、上市交易兩個節點,分別給予100萬元、200萬元獎勵;對外地(駐馬店行政區域之外)新能源電池產業上市公司遷址我市并完成工商登記、納稅登記變更的,一次性獎勵300萬元;對我市上市公司成功實施并購重組駐馬店市境外企業,并達到中國證監會關于《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標準的,并購金額5億元以下的,獎勵50萬元;5億元及以上,10億元及以下的,獎勵100萬元;10億元及以上的,獎勵150萬元。
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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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
銅梁區支持新型儲能發展八條措施(試行)
9月13日
· 支持“新能源+儲能”一體化模式開發。鼓勵區內新增及已建成的集中式光伏電站、垃圾焚燒電站等新能源發電站配套建設新型儲能設施。對在區內建設新型儲能設施配比容量達到發電站裝機量10%,且儲能時長在2小時及以上的新能源發電企業,每年按新型儲能設備投資額的5%給予補貼,連續補貼4年,補貼上限等事項在具體投資協議中明確。
· 支持建設獨立儲能電站參與電網調度。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到銅投資建設和運營獨立儲能電站,緩解高峰負荷供電壓力,提升電網調節、新能源消納和應急供電保供能力。積極推動獨立儲能電站參與電力市場,配合電網調峰及提供輔助服務。對銅梁區內電網側獨立儲能電站,每年按照新型儲能設備投資額的5%給予補貼,連續補貼4年,補貼上限等事項在具體投資協議中明確。
· 大力推進用戶側新型儲能發展。對我區工商業側年利用小時數不低于600小時的新型儲能項目,在項目投產運營后,按照儲能設施每年實際放電量,連續3年給予項目投資方0.5元/千瓦時的資金補貼;如果企業在建設儲能設施的同時新建光伏設施,按照光伏設施每年實際發電量,連續3年給予項目投資方0.5元/千瓦時的補貼。每年光伏設施發電量補貼不超過儲能設施放電量補貼。兩項補貼金額累計不超過1000萬元。
· 加大新型儲能項目金融支持。爭取由重慶科技成果轉化基金、銅梁區產業發展基金按1:1的比例共同出資成立重慶市新型儲能先進技術成果轉化基金,基金總規模5億元,用于支持區內新型儲能項目建設。
· 支持新型儲能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積極推薦新型儲能技術裝備納入《重慶市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目錄》,對獲得市級首臺(套)保費補償項目補助、首臺(套)首購首用風險補償項目補助的本區企業,區級在市級補助基礎上進行50%的資金配套。
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支持儲能產業發展辦法(試行)
5月25日
· 優先發展用戶側儲能項目建設。對于2023 年12月31日前并網運行且設計年利用小時數不低于 600 小時以及裝機容量2 兆瓦時及以上的儲能設施,按照儲能設施建設規模給予投資主體 0.3 元/h 的一次性補貼,單個項目不超過200萬元。對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并網運行且設計年利用小時數不低于 800 小時以及裝機容量 4兆瓦時及以上的儲能設施,按儲能建設規模給予投資主體 0.2 元/Wh 的一次性補貼,單個項目補貼金額不超過 100萬元。
· 鼓勵分布式光伏和儲能聯合發展。如果企業已存在建成光伏設施,對于 2024 年 12月31日前建成的儲能項目按照儲能建設規模在已有補貼基礎上額外給予投資主體 0.1 元/Wh 補貼,最高額外補貼不超過 50 萬元。
· 支持企業研發創新。對月2024年12月31日前并網的新型儲能項目并取得市級新型儲能方向揭榜掛帥任務的項目,按市級榜單金額的20%給予配套支持,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獲得市級研發準備補助企業的項目,在申報國家、市級專項中予以優先推薦。
· 加強儲能全產業鏈建設。加強區內儲能行業供需對接,促成一批產業上下游合作,大力推廣儲能應用,重點培育科學谷新型儲能產業基地,提高新型儲能產業整體質量和效益。對購買注冊、生產在園區企業的硬件設備、解決方案或軟件技術進行儲能節能改造,對于2023 年12 月31日前并網的新型儲能項目且金額占項目投資額比例超過70%,給予不超過項目總投資 10%的補貼,單個項目補貼不超過10萬元。
· 鼓勵光伏及儲能項目參與調峰。對已建成投運用戶側光伏及儲能項目的企業,在用電高峰期間自愿參與電網需求響應進行補貼。補貼標準為: 電力公司核定的需求響應負荷及次數*10 元/千瓦/次,補貼負荷不超過光伏及儲能項目裝機容量。對配置用戶側光伏及儲能項目的企業,根據裝機規模及實際利用情況,在負荷管理中予以“靠后實施”。
· 鼓勵新型儲能項目加大投資。對新引進的電網側集中式新型儲能項目,自約定開工之日起兩年內固定資產投資 2000 萬元(含)以上的,經認定,按照該項目實際固定資產投資的 15%給予補貼。對單個項目的補貼額度最高不超過 3000 萬元。享受過同類區級配套補貼的項目不再重復享受。
重慶兩江新區支持新型儲能發展專項政策
1月13日
· 支持新型儲能“削峰填谷”。對在新區備案的用戶側儲能項目,根據項目實施前后用戶企業用電尖峰負荷實際削減量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為:尖峰負荷削減量×10元/千瓦/次×重慶市全年電力需求側響應次數,尖峰負荷削減量最大不超過儲能裝機容量。
· 鼓勵新型儲能應用示范。對在新區備案且建成投運的用戶側儲能、分布式光儲、充換儲一體化等項目,儲能配置時長不低于2小時的,按照儲能設施裝機規模給予200元/千瓦時的補助,對單個項目的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在新區備案、建成投運且參與電網調度的獨立儲能項目,按“一事一議”給予扶持。
· 鼓勵新型儲能項目加大投資。對新引進的重點新型儲能產業項目,自約定開工之日起兩年內固定資產投資2000萬元(含)以上的,經認定,按照該項目實際固定資產投資的15%給予支持。對單個項目的支持額度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
· 支持新型儲能研發創新。對新引進的重點新型儲能產業項目,經認定,年度研發費用達到1000萬元(含)以上,自其設立年度起至第五年,每年按其實際研發費用的20%給予支持。對單個項目每年支持金額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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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
· 畢節市 ·
畢節市新型綜合能源基地建設實施方案
9月6日
· 推進儲能項目建設。充分發揮畢節能源優勢和抽水蓄能站點資源優勢,布局抽水蓄能項目,提高系統靈活調節能力,促進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積極推進威寧樂坪、威寧新水、黔西新仁等抽水蓄能電站項目開展前期工作。加快推進新型儲能建設,鼓勵開展獨立儲能、共享儲能等形式的儲能建設,支持盡快建成投運4個2023年儲能示范項目550MW/1100MWh和3個非示范儲能項目480MW/960MWh,持續推進新能源項目按照新能源裝機的10~20%(滿足2h運行要求)要求落實儲能配置。
· 貴陽市 ·
貴安新區動力電池產業財政補貼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
2月3日
· 按照實現銷售的動力電池0.1元/WH給予補貼。補貼受益對象為動力電池生產企業的客戶,由生產企業在銷售動力電池時按照扣減補貼后的價格與客戶進行結算。補貼的總銷量上限為13G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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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
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自治區財政廳關于組織申報工業提速增效攻堅行動政策支持資金的通知
9月26日
· 采購區內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生產的產成品(或工業原料),產值增速或銷售額達到一定標準的全區產值前500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先進鋼鐵材料企業及風電、光伏、儲能等新能源企業可以申報,其中:風電、光伏、儲能等新能源企業:2023年9—12月企業月度產值環比4—8月有效月均值增長10%以上,且增量超過1000萬元。
· 2023年9—12月,對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按當月采購開票額環比4—8月月均采購開票額增量部分不超過2%的比例給予獎勵,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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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長沙市 ·
《關于支持先進儲能材料產業做大做強的實施意見》實施細則
2月3日
· 根據營業收入情況,對符合條件的規模以上先進儲能材料企業,按上年度用電增量每千瓦時給予0.15元獎勵,單個企業年度獎勵額度不超過1000萬元。
· 對新引進且完成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含)以上的先進儲能材料企業按自投產之日起滿一年實際用電量的30%進行計算,每千瓦時給予0.15元獎勵。單個企業年度獎勵額度不超過1000萬元。
· 支持企業利用儲能電站降低用電成本,按儲能電站的實際放電量給予儲能電站運營主體0.3元/千瓦時的獎勵,單個企業年度獎勵額度不超過300萬元。
· 對新獲批的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產業創新中心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最高1億元的經費支持;對新獲批的全國重點實驗室給予最高500萬元的經費支持;對新獲批的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分別給予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 對全年采購強鏈清單內產品達5000萬元以上且符合條件的制造業企業,給予采購額5‰的獎勵,單個企業年度獎勵額度不超過1000萬元。
· 對由省、市人民政府參與主辦的國際、國家、省級先進儲能材料產業領域的會展、論壇等活動,根據結算評審的結果,給予承辦單位結算費用50%的獎勵,單場活動獎勵費用不超過300萬元,年度活動獎勵總費用不超過800萬元。
· 加快核心環節強鏈補鏈,支持動力電池、儲能電池、3C電池、終端產品、高端電池材料等重大項目落地。對固定投資在10億元(含)以上且按照合同約定實現投產達效的項目,給予設備投資部分最高10%的資金獎勵,單個企業一次性獎勵不超過500萬元。
· 對符合條件的先進儲能材料企業,年主營業收入首次突破50億元、100億元、500億元的,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500萬元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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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成都市 ·
成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申報2023年污染治理和節能減碳領域(儲能專項) 市預算內投資項目的通知
6月12日
· 對入選的用戶側、電網側、電源側、虛擬電廠儲能項目,年利用小時數不低于600小時的,按照儲能設施規模給予每千瓦每年230元且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市預算內資金補助,補助周期為連續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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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天津濱海高新區促進新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辦法實施細則(暫行)
3月27日
· 對在高新區實際投運的儲能項目,按照實際放電量給予項目投資方資金補貼,補貼時間不超過24個月,補貼標準為0.5元/千瓦時,單個項目每年補貼不超過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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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2023年云南省電力需求響應方案
4月27日
· 響應補貼標準單位為元/千瓦時,起步階段僅提交單段報價。
· 實時型響應補貼: 實時響應補貼標準執行全年統一價格 2.5 元/千瓦時。
· 邀約型響應補貼: 削峰類響應補貼標準的上下限分別為 5 元/千瓦時、0 元/千瓦時;填谷類響應補貼標準的上下限起步階段分別暫定為 1元/千瓦時、0 元/千瓦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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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
· 包頭市 ·
包頭市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引進加快發展的若干措施
9月6日
· 支持產業鏈關鍵技術攻關和技術研發。聚焦打造“世界稀土之都”和“世界綠色硅都”及發展壯大陸上風電裝備、先進金屬材料、碳纖維及高分子新材料、新能源重卡及配套、氫能儲能等戰新產業集群領域,圍繞產業補鏈延鏈強鏈,鼓勵“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加大研發投入,開展產業卡脖子和關鍵技術攻關,對在關鍵領域、核心技術、產業瓶頸上取得重大突破,具有重大經濟社會效益的個人或團隊,經評審認定,給予100—2000萬元資金支持。對經國家和自治區有關部門認定為國內、自治區內首臺套、首批次產品的生產企業,按照相關政策給予獎勵。